身为正部级高官的中石化原总经理、党组书记陈同海自去年6月因“个人原因”辞职后,日前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并被移送司法处理。新华社称他在位期间收受钱款数额巨大,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,生活腐化。有媒体报道称,陈同海的离职起源于中石化某炼化公司项目的违规,而此案也与青岛前市委书记杜世成案颇有渊源。今年60岁的陈同海出生于山东滨州惠民县,从东北石油学院毕业后分配至大庆油田,后任镇海石油石化总厂负责人,1989年5月出任浙江省计经委副主任,经过宁波市市长的过渡,1994年起任国家计委副主任,直至4年后调任中石油集团公司担任副总经理。2003年起,陈开始担任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、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。
在中石化内部,陈同海是人见人怕的“霸王”,每月公款吃喝玩乐达120万,“不会花钱,就不会赚钱”是他的名言。他介绍情妇李薇给杜世成,3人结成腐败同盟,在青岛地产界兴风作浪。而在中纪委调查期间,陈还想转移财产外逃,迫使中央紧急收网。
